梅花易数白话详注(一)卷一起例:卦数、卦气、起卦法与诸占例
术数推演 · 梅花易数
梅花易数白话详注(一)卷一起例:卦数、卦气、起卦法与诸占例
本篇是 AI 辅助整理的白话详注,底本为本库《梅花易数》殆知阁文本(托名宋邵雍撰)。范围是工作本第 167 行“象数易理篇之一”至第 240 行“占静物”末尾,即卷一的起例部分,共 14 个阅读单元,所录原文一句不省。这是本目录第一篇逐段全译;此前三篇观梅占逐层精读、体用互变之诀精读、邻夜借物声音起卦详解是专题精读,本篇讲解遇到它们已经说清的地方只作链接,不再重复。第 241 行起的“象数易理篇之二”(后天端法、八卦万物属类与诸占例)归下一篇(待续)。
性质声明:这是文献阅读,不是起卦手册。本篇范围恰好是全书讲“怎么起卦”的部分,白话按底本逐句直译,讲解只说清底本自己的主张、它与后世通行说法的出入,以及初学者最容易看错的地方;不给可以照着套用的操作指导,也不把书中“某某可占、某某不可占”的话当作现实中预测、决策或评判他人的依据。底本是殆知阁录文,“干”字在卦名处即“乾”,原文照录,白话写作“乾”;疑字标〔?〕并在篇末清单列出,未作影印对校。
导读:这是一本什么书
《梅花易数》是易卦占法里最“轻”的一本书。它不用蓍草,不用铜钱,主张任何可以数出来的东西——年月日时、看见的物件、听到的声响、写下来的字、丈尺寸数——都可以换成一个数,数除以八得一个卦,除以六得一个动爻,一卦就起好了。断卦也不用六爻那一套纳甲、六亲、世应,只把上下两卦分成“体”和“用”,看五行生克,再配上八卦的类象说事。全书不长,今本通行五卷,本库工作本以卷一至卷五编次,卷一“象数易理篇”之一、之二讲起例和占例,卷二讲体用总诀和三要、十应,卷三、卷四讲各类占断的诀法,卷五收字画占和一些附录。
书题“宋邵雍撰”。邵雍(1011—1077),字尧夫,谥康节,北宋理学家,先天易学的代表,《皇极经世》是他的正传。这本书托在他名下,理由就是书前那篇序讲的故事:邵雍睡午觉时打老鼠打破了枕头,枕头里藏着字条,由此得到一册奇书,后来观梅见雀争枝,算出邻女折花伤股,“其卜盖始于此,后世相传,遂名《观梅数》”。书名“梅花”就是从这个故事来的。序文题“清黄宗羲撰”,历来学者也不认为出自黄氏之手。比较稳妥的说法是:这是一部明代已经流传、明清之间定型的民间占书,作者不详,“邵雍”是托名,“黄宗羲序”也是托名。托名在术数书里是常态,本库学习指南已经作了同样的判断,本篇沿用,不再逐处争辩。书中占例以“先生”“康节先生”称呼主人公,白话照译,不据此认定这些事是邵雍亲历。
要读懂这本书,得先抓住它自己立的两个词:“先天”和“后天”。序文说得明白:“未得卦先得数也,以数起卦”,是先天之数;“未得数先得卦也,以卦起数”,是后天之数。也就是说,先有一个数字(年月日时、声响的次数、字的笔画),用数字算出卦来,叫先天起卦;先看到一个东西(老人、鸡、牛、树),直接按八卦的类象把它定成一个卦,再用卦数配方位加时辰求动爻,叫后天起卦。本篇范围的“象数易理篇之一”,主体讲的是先天起卦:卦以八除、爻以六除、年月日时、物数、声音、字画、丈尺,都是“先得数”的路数。“为人占”“占动物”两条里已经出现“老人为乾”“以此物为上卦”这样的后天取象,但只点到为止,说“如观梅之类推之”“如后天占牛鸣鸡叫之类”,把具体讲法留给了下一篇“象数易理篇之二”的“端法后天起卦”。起了卦之后怎么断,是卷二“体用总诀”的事,本库体用生克一文和体用互变之诀精读已经讲过,本篇讲解遇到时只提一句。
它和六爻的分别,本库起卦法开头列过一张表,这里只说一句要紧的:六爻是“信息密、规则定”,一卦六爻各有干支、六亲、世应,断法半定量,可以复算;梅花是“信息简、取象活”,只有上下两卦加一个动爻,断法靠体用生克和类象,同一卦可以说出很多种事。两门都用《周易》的八卦六十四卦,但六爻的祖书是《火珠林》一路的纳甲法,梅花的源头则是宋代邵雍先天易学里的“加一倍法”和卦数,二者是两个传统。梅花书里很少提“用神”“世应”,六爻书里也不讲“体用”,读的时候不要把术语串起来。
本节起例在全书的位置,可以比作一本教材的“第零章”:它把整本书后面要用的基本符号和基本算法一次交代完。前八条(周易卦数到八卦象例)是符号表:八卦各配什么数、什么五行、什么季节旺衰、天干地支各属什么,还有一首记卦画的口诀。接着两首诗(占法、玩法)是作者的自序式表态。再后面从“卦以八除”到“占静物”是算法和用例:先讲通则(除八、除六、取互卦),再讲最常用的年月日时法,再按输入的种类一条条列(物数、声音、字、丈尺),最后按占的对象分(为人、自己、动物、静物)。全书后面所有的占例,输入方式都不出这一节的范围。
初学者怎么读?建议先记住三样东西:一是“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”这八个数,二是“卦以八除、爻以六除”这两句,三是“体为主、用为事”这个断卦的基本视角。有了这三样,再去读卷一之二的观梅、牡丹、借斧那几个例子,就能跟着算。本篇里字占、丈尺占那些细则,第一遍可以只看它的分类逻辑(奇数怎么分、偶数怎么分、什么时候用笔画、什么时候用平仄),不必背。后面“为人占”八种取卦方式,是全书取象思路的一张总图,值得多读几遍。
最常见的误读有三种。第一种是把这一节当成一份可以直接执行的说明书,见到“凡见有可数之物即以此数起作上卦”就去数东西起卦。这一节实际上有不少地方前后不一致(比如丈尺占取爻不加时,尺寸占取爻要加时;物数占取爻用“卦数并时数”,年月日时占取爻用总数),也有不少地方没有说清(比如除六整除算不算上爻动,一个字的笔画左右怎么分),书里的占例又常常各用各的法子。它是一份传统的记录,不是一份自洽的规范。第二种是把八卦象例、十二地支那几条当成“梅花独有的秘传”,其实它们是宋元以后一切术数书共用的常识,本书只是顺手抄在前面。第三种是把“占法”“玩法”两首诗里“神明司祸福”“切莫教轻传”当成对效验的保证,那是术数书自序的套话,讲解会把它放回它的文体里去读。
一、周易卦数与五行生克:全书的乘法口诀
【原文】
象数易理篇之一
周易卦数
干,一;兑,二;离,三;震,四;巽,五;坎,六;艮,七;坤,八。
五行生克
金生水,水生木,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; 金克木,木克土,土克水,水克火,火克金。
【白话】
象数易理篇之一
周易卦数
乾是一;兑是二;离是三;震是四;巽是五;坎是六;艮是七;坤是八。
五行生克
金生水,水生木,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;金克木,木克土,土克水,水克火,火克金。
【讲解】
全书从两张最短的表开始,一张是八卦配数,一张是五行生克。这两张表就是梅花易数的全部“运算规则”:数字变卦靠前一张,卦与卦之间论吉凶靠后一张。
“周易卦数”这个标题要读活一点。乾一、兑二、离三、震四、巽五、坎六、艮七、坤八这个次序,并不是《周易》经文里的东西,《周易》的卦序是乾坤屯蒙那一套六十四卦序,八卦本身在《说卦传》里也只有“乾天坤地”的方位排列,没有编号。这八个数来自北宋邵雍的先天八卦次序:太极生两仪,两仪生四象,四象生八卦,每生一层就“加一倍”,八卦按阳仪、阴仪的生成顺序排下来,正好是乾兑离震、巽坎艮坤。朱熹《周易本义》卷首收的“伏羲八卦次序图”就是这个序,所以后世管这八个数叫“先天卦数”。本书题在邵雍名下,把先天卦数放在第一条,是它自我标榜的来历所在。本库起卦法称它是“梅花的乘法口诀”,意思是后面所有除以八取余数的操作,余数都要对回这张表。
五行生克这一条更是通用常识,任何术数书都有。这里有两点值得点出。第一,本书只列了生和克,没有列“比和”(同五行),但卷二体用总诀里体用比和是五种关系之一,读到那里要自己补上。第二,这里的生克次序是“金生水”起头、“金克木”起头,是以金为首的写法,和后面“八宫所属五行”里“乾兑金”排在最前一致,可以看出编者是照着乾卦起头往下写的,不是照着木火土金水的常见顺序。这不影响内容,但提醒读者:本书各表的次序都是从乾开始,而不是从木或从东方开始。
这一单元不难,难的是不要想多。有人看到“周易卦数”就去查《周易》哪里有这个数,查不到,那是因为它本来就是宋人的先天学;有人看到五行生克就去联系八字、六爻的旺衰,其实本书用五行只用到“谁生谁、谁克谁”这一层,到卦气旺衰那一条才加上季节。
【字词】
| 词 | 义 |
|---|---|
| 象数 | 易学中与“义理”相对的一路,以卦象、数字推演为主 |
| 干 | 底本对“乾”的写法,本篇原文照录,白话作“乾” |
| 周易卦数 | 本书对先天八卦数的称呼,实出邵雍先天易学,非《周易》经文 |
| 先天八卦次序 | 乾兑离震巽坎艮坤,由太极“加一倍”生成的次序 |
| 生克 | 五行相生、相克,本书断卦的基本关系 |
二、八宫五行与卦气旺衰:卦也分四季
【原文】
八宫所属五行
干、兑,金;坤、艮,土;震、巽,木;坎,水;离,火。
卦气旺
震、巽木旺于春,离火旺于夏,干、兑金旺于秋,坎水旺于冬,坤、艮土旺于辰戌丑未月。
卦气衰
春坤、艮,夏干、兑,秋震、巽,冬离,辰戌丑未坎。
【白话】
八宫所属五行
乾、兑属金;坤、艮属土;震、巽属木;坎属水;离属火。
卦气旺
震、巽属木,在春天旺;离属火,在夏天旺;乾、兑属金,在秋天旺;坎属水,在冬天旺;坤、艮属土,在辰、戌、丑、未这四个月旺。
卦气衰
春天坤、艮衰;夏天乾、兑衰;秋天震、巽衰;冬天离衰;辰、戌、丑、未月坎衰。
【讲解】
前一单元把卦配了数,这一单元把卦配了五行,再把五行配了季节。有了这三步,一个卦就能和“现在是什么时候”发生关系,这是梅花断卦里唯一带时间因素的规则。
“八宫所属五行”的配法是《说卦传》以来的通说:乾为天为金,兑为泽亦属金,坤为地为土,艮为山亦属土,震为雷、巽为风属木,坎为水,离为火。标题用“八宫”二字,是借六爻纳甲的说法,京房把六十四卦分成八宫,每宫一个五行;本书其实只用八个单卦,并不排六十四卦的宫位,所以这里的“八宫”读作“八卦”即可,不要去找世应、游魂归魂。
“卦气旺”把五行的旺季配给卦:木旺春、火旺夏、金旺秋、水旺冬、土旺四季末月(辰三月、未六月、戌九月、丑十二月)。这是术数通用的“四时旺相休囚”表的“旺”那一栏。“卦气衰”是反过来说的:春天木旺,被木克的土就衰,所以“春坤艮”;夏天火旺,被火克的金衰,所以“夏乾兑”;秋天金旺,被金克的木衰,所以“秋震巽”;冬天水旺,被水克的火衰,所以“冬离”;四季末月土旺,被土克的水衰,所以“辰戌丑未坎”。读者可以自己核一遍:衰的卦,正好是被当季旺卦所克的那一行。注意本书只列了旺和衰两档,没有列“相”(被旺者所生)、“休”(生旺者)、“囚”(克旺者),比六爻书常用的五档表粗得多。本库体用生克讲“以旺衰定力量”时用的仍是五档表,读原书要知道原书只有两档。
这一条在断卦里怎么用,卷二体用总诀会说:体卦宜旺,用卦克体而体旺则受害轻,用卦生体而体衰则得益少。到那时候要回头查这张表。
“旺于辰戌丑未月”的“月”指农历月份的地支,辰月即三月,读时不要与地支纪日、纪时混淆。
【字词】
| 词 | 义 |
|---|---|
| 八宫 | 借自六爻纳甲的说法,本书实指八个单卦 |
| 卦气 | 卦所属五行随季节而来的旺衰之气 |
| 旺 | 当令、得时,力量最强 |
| 衰 | 失令,本书用来指被当季旺行所克的一行 |
| 辰戌丑未月 | 三、九、十二、六月,即四季各最后一个月,土旺 |
| 四时旺相休囚 | 通行的五档旺衰表,本书只取旺、衰两档 |
三、天干、地支与八卦象例:三首人人会背的口诀
【原文】
十天干
甲乙东方木,丙丁南方火,戊己中央土,庚辛西方金,壬癸北方水。
十二地支
子水鼠,丑土牛,寅木虎,卯木兔,辰土龙,巳火蛇,午火马,未土羊,申猴金〔?〕,酉金鸡,戌土犬,亥水猪。
八卦象例
干三连,坤六断,震仰盂,艮覆碗,离中虚,坎中满,兑上缺,巽下断。
【白话】
十天干
甲、乙属东方木;丙、丁属南方火;戊、己属中央土;庚、辛属西方金;壬、癸属北方水。
十二地支
子属水,生肖鼠;丑属土,生肖牛;寅属木,生肖虎;卯属木,生肖兔;辰属土,生肖龙;巳属火,生肖蛇;午属火,生肖马;未属土,生肖羊;申属金,生肖猴;酉属金,生肖鸡;戌属土,生肖狗;亥属水,生肖猪。
八卦象例
乾卦三画相连,坤卦六段断开,震卦像仰放的盂,艮卦像倒扣的碗,离卦中间虚空,坎卦中间充实,兑卦上面缺口,巽卦下面断开。
【讲解】
这三条是术数常识里最基础的三首口诀,几乎所有明清术数书的开头都会抄一遍,本书也不例外。它们和梅花易数本身的关系并不深,放在这里,是为了让后面“年月日时起例”里“子年一数、丑年二数”“子时一数”有一个地支次序可查,也为了让读者能把算出来的卦画出来。
十天干配五方五行,十二地支配五行和生肖,都是汉代以来的定式,没有梅花特有的东西。地支一条底本写作“申猴金”,与其他十一支“地支、五行、生肖”的次序不同,疑是录文颠倒,本篇标〔?〕,白话按“申金猴”译,不改底本。要指出的是:本书后面起卦时用地支,用的只是它的序数(子一、丑二……亥十二),完全不用它的五行;地支的五行和生肖在梅花体系里几乎没有用武之地,六爻书里日辰、月建的五行才是关键。这条口诀在本书里是“备而不用”的。
“八卦象例”是记卦画的歌诀,通行本多作“乾三连,坤六断,震仰盂,艮覆碗,离中虚,坎中满,兑上缺,巽下断”,本书全同。乾三画全阳,一笔到底,所以“三连”;坤三画全阴,每画中间断开,六截,所以“六断”;震一阳在下、二阴在上,像一只口朝上的盂;艮一阳在上、二阴在下,像扣着的碗;离上下阳、中间阴,中间空;坎上下阴、中间阳,中间实;兑上阴下二阳,上面有个缺口;巽下阴上二阳,下面断开。会了这八句,把除八得来的余数换成卦名之后,就能把上下卦叠成六画卦,找出动爻在哪一画,再翻成变卦。前一篇邻夜借物声音起卦详解里那张六爻表就是这样画出来的。
初学者读这三条,只需要确认自己已经会背;不会背的,这是全书唯一提供的索引,后面不会再讲。
【字词】
| 词 | 义 |
|---|---|
| 天干 |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,本书只用其五行方位 |
| 地支 | 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,本书起卦只用其序数 |
| 申猴金〔?〕 | 底本次序与他支不同,疑“申金猴”之颠倒,照录 |
| 犬 | 狗 |
| 象例 | 卦画形状的口诀 |
| 盂 | 口朝上的敞口器皿 |
| 中虚、中满 | 中爻为阴曰虚,中爻为阳曰满 |
四、占法与玩法:两首自序式的诗
【原文】
占法
《易》中秘密穷天地,造化天机泄未然。 中有神明司祸福,从来切莫教轻传。
玩法
一物从来有一身,一身还有一乾坤。 能知万物备于我,肯把三才别立根。 天向一中分造化,人于心上起经纶。 仙人亦有两般话,道不虚传只在人。
【白话】
占法
《易》里的秘密穷尽了天地,把造化的天机在事情还没发生之前泄露出来。其中有神明主管着祸福,从来都切切不可轻易传授。
玩法
一件东西从来就有它自己的一个身体,一个身体里又还有一个乾坤(天地)。能够知道万物都在我这里具备,哪里肯把天、地、人三才另外立一个根本。天在“一”里面分出造化,人在心上生出经纶(谋划)。仙人也有两种说法,道不会虚传,只在于人。
【讲解】
这两首诗夹在口诀和起例之间,性质不是方法,而是作者(或编者)的立场声明。术数书常在正文前放一两首这样的诗,一首说“此术通神、慎勿轻传”,一首说“万物皆备于我、心即是易”,本书的“占法”“玩法”就是这个套路。
“占法”一首是典型的自序套话。“泄未然”是术数书对自己功能的标准说法,意思是把还没发生的事说出来;“中有神明司祸福”把占断的权威推给神明;“切莫教轻传”是术数、丹道、医方书都爱用的收尾。按本篇的性质声明,这些都译作书的传统自述,不作效验的保证,也不必反过来把它读成作者在故意神秘化——这是那个时代这一类书的通行文体。
“玩法”一首更有意思,因为它露出了本书的思想底子。“一物从来有一身,一身还有一乾坤”,是说每个东西自身就是一个小天地,所以任何东西都可以起卦,这正是后面“万物可占”的哲学理由。“能知万物备于我”出自《孟子·尽心上》“万物皆备于我矣”,“肯把三才别立根”是说不必到自己之外去另找天地人的根本。“天向一中分造化”的“一”,可以读作先天易学的“太极”“一”,也就是前面卦数从“一”起的那个一;“人于心上起经纶”把占断的根子放在人心。这两句合起来,就是本书后来在卷二“心易占卜玩机”“三要灵应”里反复讲的“心易”:卦不在蓍龟,在心。本库外应与心易专门讨论过这条路线的开放性和危险性,可以对读。“仙人亦有两般话,道不虚传只在人”,是说同样的道理,不同的人说法不同,学得成不成看学的人。“玩法”的“玩”,是《系辞》“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”的玩,玩味、研习的意思,不是游戏。
诗里“乾坤”用的是本字,与底本卦名处一律作“干”不同,可见录文对这个字的处理并不统一,读者不要因此以为诗里的“乾坤”和卦名的“干”是两个东西。
【字词】
| 词 | 义 |
|---|---|
| 泄未然 | 泄露尚未发生的事 |
| 司祸福 | 主管祸福 |
| 教 | 让、使 |
| 一身还有一乾坤 | 每一物自成一个小天地 |
| 万物备于我 | 语出《孟子》,万物之理皆在我心 |
| 三才 | 天、地、人 |
| 经纶 | 整理丝线,引申为筹划、治理 |
| 两般话 | 两种说法 |
| 玩 | 玩味、研习,语出《系辞》“玩其辞” |
五、卦以八除:余数作卦,整除为坤
【原文】
卦以八除
凡起卦不问数多少,即以此数作卦数,过八数即以八数递除。一八除不尽,再除二八,三八,直至除尽,以余数作卦。如得八数整,即坤卦,更不必除也。
【白话】
卦以八除
凡是起卦,不管数目多少,就把这个数当作卦数;超过八,就用八一次一次地去减。减一个八减不尽,再减两个八、三个八,一直减到减不下去为止,用剩下的余数作卦。如果正好得到八的整数(余数为零),就是坤卦,不必再减了。
【讲解】
这一条是梅花起卦的第一条通则:任何数,先除以八取余数,余数对回“乾一兑二……坤八”,就是一个卦。
底本用“递除”“一八”“二八”“三八”来讲,其实就是逐次减八,说的是没有除法算式时代的心算方式,与今天说“除以八取余数”完全一样。要紧的是最后一句:整除时余数为零,作八,即坤。这是先天卦数体系的一个约定,因为八卦的数是一到八,没有零,零只能归到八。后面“爻以六除”对整除六的情况反而没有交代,两相对照,可以看出这一条写得更完整。
“不问数多少”值得注意。它意味着任何大小的数都能起卦:三十四也好,四百三十也好,都只取除八的余数。这在数学上是取模运算,从占法上说,它把“这个数是多少”这个信息压缩成八种之一,大量信息在这一步被丢掉了。前一篇观梅占逐层精读特别提醒,记录时要把原始的数和余数分开写,不要只留“2、3、1”而丢掉输入,就是因为这一步是不可逆的。
还有一点:这一条只说“以余数作卦”,没有说是上卦还是下卦。后面各占例的通例是,第一个数除八作上卦,第二个数(通常是第一个数加时辰数)除八作下卦。也就是说,这一条讲的是把一个数变成一个单卦的办法,一个六画卦要用两次。
读者不要把这里的“卦数”与前面“周易卦数”混用。“周易卦数”是乾一到坤八那张固定表;这里“以此数作卦数”的“卦数”,是拿来起卦的那个原始数。同一个词在本书里有两个用法,后面“物数占例”说“以卦数并时数总除六取动爻”,“卦数”又指的是已经起出来的卦的先天数,第九单元会再说。
【字词】
| 词 | 义 |
|---|---|
| 递除 | 逐次减去 |
| 一八、二八、三八 | 一个八、两个八、三个八 |
| 除尽 | 减到再减不下去,即取余数 |
| 八数整 | 恰好是八的倍数,余数为零 |
| 卦数 | 此处指用来起卦的原始数目 |
六、爻以六除:余数作动爻,阳变阴、阴变阳
【原文】
爻以六除
凡起动爻,以重卦总数除六,以余数作动爻。如不满六,止用此数为动爻,不必再除。如过六数,则除之一六,不尽再除二六、三六,直至除尽,以余数作动爻。若一爻动,则看此一爻,是阳爻则变阴爻,阴爻则变阳爻。取爻当以时加之。
【白话】
爻以六除
凡是求动爻,用整个六画卦的总数除以六,用余数作动爻。如果不满六,就直接用这个数作动爻,不必再减。如果超过六,就减去一个六,减不尽再减两个六、三个六,一直减到减不下去,用余数作动爻。如果有一爻动,就看这一爻:是阳爻就变成阴爻,是阴爻就变成阳爻。求动爻的时候,应当把时辰数加上去。
【讲解】
这是第二条通则:把一个数除以六,余数是几,就是第几爻动。爻从下往上数,余一是初爻,余二是二爻,一直到余五是五爻。
“重卦总数”是关键词。“重卦”指上下两个单卦叠成的六画卦,“总数”指起这个卦时用到的全部数目之和。对年月日时法,就是年月日时四个数的总和;对物数、声音法,就是上卦的数加下卦的数再加时辰数。要注意它用的是原始总数,不是上下两卦余数的和。观梅占用四十三除六,不是用兑二加离三的五除六,观梅占逐层精读已经指出过这一点。
这条有两处没有写清楚。第一处:除六整除怎么办。前一条“卦以八除”明说整除作坤,这一条只说“不满六”和“过六”,没有说“六数整”。按体系推,余数为零应当作六,即上爻动,后世通行的讲法也是如此,本库起卦法写“余 0 作 6”。但那是后人的补足,本书这一条没有写。第二处:“若一爻动”这个“若”字,意味着有“不止一爻动”的可能,可本书的算法一次只能算出一个余数,永远只有一爻动,这个“若”大概是行文的虚字,不必追究。
“取爻当以时加之”一句很重要,它说求动爻时应当加上时辰数。这与年月日时起例“年月日时总数取爻”一致,也与物数占例“以卦数并时数总除六取动爻”一致,可以看作本书对动爻的一般主张:不管上卦下卦怎么取,动爻的数里总要加上当时的时辰。但后面丈尺占又说“合丈尺之数取爻”不提时,十一字以上字占说“合二卦总数取爻”也不提时,这些是本书自身的不统一,第十二单元再谈。
“阳爻则变阴爻,阴爻则变阳爻”,就是变卦的做法:动爻那一画翻个面,其余五画不动,得到的新六画卦叫变卦。梅花的变卦只看动爻所在的那个单卦变成了什么,另一个单卦不变。观梅占初爻动,下离变艮,上兑不动,变卦是咸,就是这样得来的。六爻纳甲法里可以多爻齐动,梅花只此一爻动,这也是两门的分别之一。
【字词】
| 词 | 义 |
|---|---|
| 重卦 | 上下两个单卦叠成的六画卦 |
| 总数 | 起卦时所用全部数目之和,非上下卦余数之和 |
| 动爻 | 六爻中发生变化的那一爻 |
| 一六、二六、三六 | 一个六、两个六、三个六 |
| 阳爻、阴爻 | 卦画中的实线(—)与断线(- -) |
| 以时加之 | 把时辰数加进求爻的总数里 |
七、互卦起例:去掉初上,中间四爻分两卦
【原文】
互卦起例
互卦只用八卦,不必取六十四卦名。互卦以重卦去了初爻及第六爻,以中间四爻分作两卦,看得何卦。
又云:乾坤无互,互其变卦。
【白话】
互卦起例
互卦只用(单个的)八卦,不必取六十四卦的卦名。互卦是把六画卦去掉初爻和第六爻,把中间四爻分成两个卦,看得到什么卦。
又有一种说法:乾卦、坤卦没有互卦,就用它的变卦来作互。
【讲解】
互卦是易学的老方法,汉代解经就用,不是梅花独创。做法是:六画卦从下往上数,第二、三、四爻组成一个单卦,叫下互;第三、四、五爻组成一个单卦,叫上互。本书说“去了初爻及第六爻,以中间四爻分作两卦”,就是这个意思,只是它把四爻“分作两卦”说得像是二三四和三四五各取一次,中间的三、四两爻是共用的。观梅占的革卦,二三四是阴阳阳为巽,三四五是阳阳阳为乾,所以“互见乾巽”,观梅占逐层精读已经演示过。
“互卦只用八卦,不必取六十四卦名”,是说梅花只关心上互和下互各是哪个单卦、什么五行,用来和体卦论生克,不需要把两个互卦再叠成一个六画卦去查卦名。这与卷二体用总诀的用法相合:体卦是主,用卦、互卦、变卦都是“应”,互卦管事情的中间过程。所以对梅花来说,互卦是两个五行的来源,不是一个新的六十四卦。
“又云:乾坤无互,互其变卦”是一条附注,性质是补丁。乾卦六爻全阳,中间四爻怎么取都是乾;坤卦六爻全阴,中间四爻怎么取都是坤,互卦等于本卦,没有新的信息。有人便主张这两个卦不看互卦,改看变卦。牡丹占“互见重乾”、借斧占“互见重乾”,都是互卦上下皆乾的情况,那是姤卦的互,不是乾卦本身,仍照常取;本书自己也没有在占例里用到过“乾坤无互”这条,读者知道有这么一种说法即可。“又云”两字说明编者自己也只是把它作为一家之言收录,不是本书的正例。
需要提醒的是:本书说互卦,卦名处仍作“干”,此处“乾坤无互”却用本字,与第四单元“玩法”诗里“乾坤”一样,是录文不统一,不是两个概念。
【字词】
| 词 | 义 |
|---|---|
| 互卦 | 六画卦二三四爻与三四五爻各组成的单卦 |
| 六十四卦名 | 两个单卦叠成的六画卦之名,梅花取互不用 |
| 初爻、第六爻 | 六画卦最下一画与最上一画 |
| 又云 | 另一种说法,编者所录附注 |
| 乾坤无互 | 乾、坤二卦互卦与本卦同,故谓无互 |
八、年月日时起例:全书最常用的一条算法
【原文】
年月日时起例
年月日为上卦。年月日加时总数为下卦。又以年月日时总数取爻。如子年一数,丑年二数,直至亥年十二数。月如正月一数,直至十二月,亦作十二数。日数如初一一数,直至三十日,为三十数。以上年月日共计几数,以八除之,以余数作卦。如子时一数直至亥时十二数,就将年月日数加时之数,总计几数,以八除之,余数作下卦;以六除,余数作动爻。
【白话】
年月日时起例
年、月、日(三个数相加)作上卦。年、月、日加上时辰的总数作下卦。又用年、月、日、时的总数求动爻。比如子年是一数,丑年是二数,一直到亥年是十二数。月份,比如正月是一数,一直到十二月,也作十二数。日数,比如初一是一数,一直到三十日,是三十数。以上年、月、日合计得几数,用八去除,用余数作(上)卦。比如子时是一数,一直到亥时是十二数,就把年月日的数加上时辰的数,合计得几数,用八去除,余数作下卦;用六去除,余数作动爻。
【讲解】
这是本书最常用、也是后世说到“梅花易数”时第一个想到的起卦法。它把前面三条通则串了起来:年月日三数之和除八作上卦,再加时辰数之和除八作下卦,总和除六作动爻。
三个数怎么取,这一条讲得很具体。年只取地支的序数,子一、丑二……亥十二,不用天干,也不用年份数字,所以任何一年都只是一到十二之间的一个数,十二年一循环。月用农历月序,正月一到十二月十二。日用农历日序,初一一到三十日三十。时用时辰地支序数,子时一到亥时十二。四个数加起来最大不过十二加十二加三十加十二等于六十六,除八、除六之后剩下的信息很少,这一点前面说过。
有几件事这一条没有说,读者要知道。第一,闰月怎么算,本书没讲,后世有算作本月的、有算作下月的。第二,年的地支以什么为界换,是以立春还是以正月初一,本书没讲。第三,子时跨夜怎么算,本书没讲。这些都是后人替它补的,本篇不补。本库起卦法给了一个当代整理者的常用版本,读者要分清哪些是原书的话,哪些是整理者的补充。
观梅占是这一条的标准示例:辰年五、十二月十二、十七日十七,共三十四,除八余二为兑上卦;加申时九得四十三,除八余三为离下卦;四十三除六余一,初爻动。牡丹占同理。观梅占逐层精读已经逐步复原过,本篇不再重算。
要特别提醒的是“年月日为上卦”这个写法。它是说“年月日三数之和”作上卦,不是三个数各取一卦;同样,“年月日加时总数为下卦”是四数之和,不是单取时辰。有人把时辰数单独除八作下卦,那是另一种简化,不是本书的写法。
【字词】
| 词 | 义 |
|---|---|
| 年月日为上卦 | 年支序数、月序、日序三数之和除八作上卦 |
| 加时 | 加上时辰地支的序数 |
| 子年一数 | 年只取地支序数,子为一 |
| 正月一数 | 农历月序 |
| 初一一数 | 农历日序 |
| 子时一数 | 时辰地支序数,子为一,亥为十二 |
九、物数占例:可数之物作上卦,时数作下卦
【原文】
物数占例
凡见有可数之物,即以此数起作上卦,以时数配作下卦。即以卦数并时数总除六取动爻。
【白话】
物数占例
凡是看见有可以数出数目的东西,就用这个数起作上卦,用时辰数配作下卦。就用卦数和时辰数的总和除以六,求动爻。
【讲解】
从这一条起,本书按输入的种类一条条列起卦法。“物数占”是最直白的一种:看见一堆可以数的东西,数出多少个,这个数除八作上卦;时辰数除八作下卦;再求动爻。
这条与年月日时起例有两处不同,要看仔细。第一,下卦是“以时数配作下卦”,也就是单用时辰的数除八,不是把物数加上时辰再除八。年月日时法的下卦是“年月日加时总数”,是累加的;这里的下卦是时辰数本身。第二,动爻是“以卦数并时数总除六”,这个“卦数”,按上下文只能读作上卦的先天数(乾一到坤八那个数),加上时辰数,除六。也就是说,动爻的算法是“上卦数加时数”,而不是“物数加时数”。这和年月日时法“用原始总数除六”又不一样。
这个差别有没有道理?可以这样理解:年月日时法里,上卦的数已经包含在下卦的总数里,所以下卦总数就是全部输入,直接除六;物数法里,上卦的数和下卦的时数是分开的两笔,要求动爻就得把它们加起来,编者选择加“卦数”而不是原始物数。卷一之二的后天端法“合物卦之数与方卦之数加时数以取动爻”也是加卦数,可见本书在“上下卦各自独立取得”的场合,动爻一律用“上卦数加下卦数(加时数)”,而在年月日时这种累加的场合,动爻用累加总数。这是本书内部两套并行的取爻法,读者不要把一套套到另一套的例子上,邻夜借物声音起卦详解结尾对此已有提醒。
“可数之物”是什么,本书没有限制。后面卷一之二“鸟占”说“见鸟群,数其只数”,就是物数占的一个具体化。至于什么情况下该去数、什么情况下不该数,第十四单元“占动物”会说“凡占群物之动,不可起卦”,与这一条“可数之物即以此数起”之间有张力,到那里再讲。
【字词】
| 词 | 义 |
|---|---|
| 可数之物 | 可以数出件数的东西 |
| 时数 | 时辰地支序数 |
| 配作下卦 | 单独用作下卦 |
| 卦数 | 此处指上卦的先天数(乾一至坤八) |
| 并 | 合、加 |
十、声音占例:数得几声起上卦,鸣叫敲击皆可
【原文】
声音占例
凡闻声音,数得几数,起作上卦,加时数配作下卦。又以声音,如闻动物鸣叫之声,或闻人敲击之声,皆可作数起卦。
【白话】
声音占例
凡是听到声音,数得几声,就起作上卦,加上时辰数配作下卦。又,凡是声音,比如听到动物鸣叫的声音,或者听到人敲击的声音,都可以作为数目起卦。
【讲解】
声音占与物数占是同一思路,只是把“数东西”换成“数声音”。听到几声,几就是上卦的数;“加时数配作下卦”,字面上是把声数加上时数作下卦,与前一条“以时数配作下卦”(单用时数)又略有不同。两条紧挨着,写法却不一样,可能是编者行文随意,也可能真有区别。本书卷一之二的“今日动静如何”是把六个字分两半各取平仄数,借斧占是把先后两段扣门声分作上下卦,都没有走“声数加时数作下卦”这条路,所以本书自己的例子并不能确认这一句该怎么读。本篇按字面译作“加上时辰数”,讲解里把两种可能都摆出来,不替它定。
后半句把声音的范围说开:动物的鸣叫、人的敲击,都算。这为卷一之二的“听声音占”“鸟占”留了口子,那里进一步按声音的来源分卦(口出者属兑、敲木属震、金声属乾之类),但那是后天的取象,与这里“数得几数”的先天取数不是一回事。本条只讲数声。
借斧占是本书自己给声音占的示例,它的做法是:第一段一声为乾作上卦,第二段五声为巽作下卦,一加五加酉时十共十六除六余四,四爻动。可以看到,它没有用时数配下卦,而是用第二段声音配下卦,时数只进了动爻。邻夜借物声音起卦详解的第五节专门说过,不要把这一条的写法搬进借斧占,也不要把借斧占的做法说成这一条的标准解。这是本书“通则一套、占例一套”的又一处。
对读者来说,这一条最值得记住的是它的开放态度:任何可以数的声音都能成数。这既是梅花“万物可占”的特色,也是它最容易被质疑的地方——同一段声音,数得几声本身就有主观性。本篇只说明底本的主张,不评判这种做法的效验。
【字词】
| 词 | 义 |
|---|---|
| 数得几数 | 数出几声 |
| 加时数配作下卦 | 字面为声数加时数作下卦,与前条“以时数配作下卦”写法不同 |
| 鸣叫 | 动物叫声 |
| 敲击 | 人敲打器物之声 |
| 作数起卦 | 化为数目来起卦 |
十一、字占与一字至十一字占:字数分上下,一字看笔画,四字以上用平仄
【原文】
字占
凡见字数如停匀,即平分一半为上卦,一半为下卦。如字数不匀,即少一字为上卦,取天轻清之义,以多一字为下卦,取地重浊之义。
一字占至十一字占
一字为太极未判。如草书,混沌不明,不可得卦。如楷书,则取其字画,以左为阳画,右为阴画。居左者看几数,取为上卦。居右者看几数,取为下卦。又以一字之阴阳,全画取爻。「彳」、「丿」,此为左者;「一」、「乙」、「、」此为右者。
二字为两仪平分。以一字为上卦,一字为下卦。
三字为三才。以一字为上卦,二字为下卦。
四字为四象。平分上下为卦。又四字以上,不必数画数,只以平仄声音调之。平声为一数,上声为二数,去声为三数,入声为四数。
五字为五行。以二字为上卦,三字为下卦。
六字为六爻之集。平分上下为卦。
七字为齐七政。以三字为上卦,四字为下卦。
八字为八卦定位。平分上下为卦。
九字为九畴之义。以四字为上卦,五字为下卦。
十字为成数。平分上下为卦。
十一字以上至于百字,皆可起卦。但十一字以上,又不用平仄声音调之,止用字数。如字数均平,则以半为上卦,以半为下卦。又合二卦总数取爻。
【白话】
字占
凡是看到(一串)字,字数如果是均匀的(偶数),就平分,一半作上卦,一半作下卦。如果字数不均匀(奇数),就用少一个字的那一半作上卦,取“天轻清”的意思;用多一个字的那一半作下卦,取“地重浊”的意思。
一字占到十一字占
一个字,是太极还没有分判(的象)。如果是草书,混沌不清,不能得卦。如果是楷书,就取它的笔画,把左边的当作阳画,右边的当作阴画。在左边的看有几画,取作上卦;在右边的看有几画,取作下卦。又用这一个字的阴阳(左右)全部笔画(之和)求动爻。“彳”“丿”这些是属于左边的;“一”“乙”“、”这些是属于右边的。
两个字,是两仪平分(的象)。用一个字作上卦,一个字作下卦。
三个字,是三才(的象)。用一个字作上卦,两个字作下卦。
四个字,是四象(的象)。平分上下作卦。又,四个字以上,不必数笔画,只用平仄声调来定数。平声是一数,上声是二数,去声是三数,入声是四数。
五个字,是五行(的象)。用两个字作上卦,三个字作下卦。
六个字,是六爻的集合(的象)。平分上下作卦。
七个字,是(日月五星)七政齐备(的象)。用三个字作上卦,四个字作下卦。
八个字,是八卦定位(的象)。平分上下作卦。
九个字,是(洪范)九畴的意思。用四个字作上卦,五个字作下卦。
十个字,是(十为)成数(的象)。平分上下作卦。
十一个字以上直到一百个字,都可以起卦。但十一个字以上,又不用平仄声调来定数,只用字数。如果字数均等,就用一半作上卦,一半作下卦。又把两卦的总数合起来求动爻。
【讲解】
字占是梅花易数最有特色的一种起卦法,卷五还有专门的“字画指迷”“测字”篇,这里是它的通例。整个逻辑分三层:第一层,字数怎么分成上下两组;第二层,每组怎么变成一个数;第三层,一个字怎么办。
第一层最简单:偶数平分,奇数“少一字为上卦、多一字为下卦”。理由是“天轻清、地重浊”,天在上、字少为轻,地在下、字多为重,这是汉代宇宙论“清轻者上为天,重浊者下为地”的老话,被拿来给一个分组规则作象征说明。三、五、七、九字各条讲的分法,就是这条通例的逐一展开:一比二、二比三、三比四、四比五。每条前面配一个“三才”“五行”“七政”“九畴”的名目,与分法本身没有逻辑关系,只是编者给每个数字找一个经典出处,读时当作装饰即可。“七政”是日、月和金木水火土五星,“九畴”是《尚书·洪范》的九类大法,“十为成数”是《系辞》“天数五、地数五……天一生水、地六成之”那套“生数成数”的说法。
第二层是每组字怎么变成数。本条的规定分两段:四字以下数笔画(一字条讲了怎么数),四字以上用平仄,“平声为一数,上声为二数,去声为三数,入声为四数”,把每个字按四声换成一到四的数,加起来除八。卷一之二“今日动静如何”占就是这样做的:“今”平一、“日”入四、“动”去三,共八为坤上卦;“静”去三、“如”平一、“何”平一,共五为巽下卦。这里用的是中古四声,入声字今天普通话已经消失,读那个例子要用旧韵书或方言来判断,这是这一法门今天难以照搬的地方之一。十一字以上又不用平仄,“止用字数”,也就是每半边有几个字就是几,除八作卦。于是一到百字之间有三种换算:一字数笔画,二至十字(其中四字以上)用平仄,十一字以上用字数。二字、三字用什么,本条没有明说,按“四字以上不必数画数”反推,是数笔画。
第三层是一字占,写得最细也最难读。一个字为“太极未判”,因为还没有分出上下两组。草书不能占,因为笔画连成一片分不清;楷书可以,把一个字的笔画分左右,左边算阳、算上卦,右边算阴、算下卦,左右总画数除六取爻。末尾举了几个笔画的归类:“彳”“丿”归左,“一”“乙”“、”归右。这个归类的道理,大概是撇、双人旁之类往左走的笔势属左,横、折、点属右,但一个字里横、点往往左右都有,怎么算“居左”“居右”,本书没有讲清,后世字占书各有各的补法。本篇照录,不补。卷一之二西林寺额占“西”七画为艮、“林”八画为坤,是两个字各数总笔画的做法,也不是这里一字占的左右分法,再一次提醒读者本书通则和占例之间有距离。
字占在梅花体系里的意义,是把“数”的来源从时间和事物扩展到语言文字,这为卷二以后“以来意书写占之”“测字”开了门。读者对这一节的正确态度,是看懂它的分类思路和它没有说清的地方,而不是把它当作一份可执行的测字表。
【字词】
| 词 | 义 |
|---|---|
| 停匀 | 均匀,此处指字数为偶数 |
| 天轻清、地重浊 | 汉代宇宙论的说法,清轻者上升为天,重浊者下降为地 |
| 太极未判 | 太极尚未分为两仪,喻一字不能分上下 |
| 字画 | 字的笔画 |
| 阳画、阴画 | 本书以字之左半笔画为阳、右半为阴 |
| 彳、丿 | 双人旁、撇,本书归左 |
| 一、乙、丶 | 横、折、点,本书归右;底本“、”即顿点 |
| 两仪 | 阴阳 |
| 三才 | 天地人 |
| 四象 | 老阳、少阴、少阳、老阴 |
| 平仄声音调之 | 按平、上、去、入四声换成数 |
| 七政 | 日、月与五星 |
| 九畴 | 《尚书·洪范》九类大法 |
| 成数 | 与生数相对,一至五为生数,六至十为成数,十为成数之极 |
| 均平 | 均等 |
十二、丈尺占与尺寸占:两条相邻却不一致的细则
【原文】
丈尺占
丈尺之物,以丈数为上卦,尺数为下卦。合丈尺之数取爻。寸数不用。
尺寸占
以尺数为上卦,寸数为下卦。合尺寸之数加时取爻。分数不用。
【白话】
丈尺占
以丈尺计量的东西,用丈数作上卦,尺数作下卦。把丈数和尺数合起来求动爻。寸数不用。
尺寸占
用尺数作上卦,寸数作下卦。把尺数和寸数合起来,加上时辰数求动爻。分数不用。
【讲解】
这两条讲的是有长度的东西怎么起卦:一件东西量出来是几丈几尺,就丈作上卦、尺作下卦;量出来只有几尺几寸,就尺作上卦、寸作下卦。规则本身一目了然,值得讲的是它们暴露出的两个问题。
第一个问题是取爻加不加时。丈尺占说“合丈尺之数取爻”,没有加时;尺寸占说“合尺寸之数加时取爻”,加了时。两条紧挨着,写法不同。前面第六单元“爻以六除”明说“取爻当以时加之”,按那条通则,丈尺占也应加时,这里没写,可能是脱文,也可能编者本来就没统一。本篇不补字,只指出这个不一致,和第九、十单元“时数配作下卦”“加时数配作下卦”的差异属于同类现象。
第二个问题是“取整舍零”的原则。丈尺占“寸数不用”,尺寸占“分数不用”,都是只取两位、舍去第三位。这说明本书的设计是“任何输入只取两个数,一个上卦、一个下卦”,多出来的位数就舍掉。它没有解释为什么舍而不是并入,只能理解为体系需要两个数。
两条并列,还引出一个没有回答的问题:一件东西,什么时候算“丈尺之物”,什么时候算“尺寸之物”?一丈二尺三寸的东西,按丈尺占是一和二;三尺五寸的东西,按尺寸占是三和五;那么一丈零五寸呢,是丈一尺零,还是不能占?本书没说。读者不必替它回答,只要知道这里的分类是按“量出来最大的单位是什么”粗略定的。
古代量制的丈、尺、寸、分是十进制,一丈十尺,一尺十寸,一寸十分,所以“尺数”“寸数”都在零到九之间,除八之后几乎不需要减;“丈数”则可以超过八。这一点对算法没有影响,但说明这两条在实际操作中大多只是查一次表。本篇只作文献阅读,不作任何量物起卦的操作指导。
【字词】
| 词 | 义 |
|---|---|
| 丈尺之物 | 以丈、尺计量的东西 |
| 合丈尺之数 | 丈数与尺数相加 |
| 加时取爻 | 相加后再加时辰数求动爻 |
| 寸数不用、分数不用 | 舍去第三位计量单位 |
| 分 | 一寸的十分之一 |
十三、为人占与自己占:八种取卦的路子
【原文】
为人占
凡为人占,其例不一。或听语声起卦,或观其人品,或取诸身,或取诸物,或因其服色,触其外物,或以年月日时,或以书写来意。
又听其语声者,如或一句,即如其字数分之起卦,如说两句,即用先一句为上卦,后一句为下卦。语多,则但用初听一句,或末后所闻一句。余句不用。
观其人品者,如老人为干,少女为兑之类。
取诸其身者,如头动为干,足动为震,目动为离之类。
取诸其物者,如人手中偶有何物,如金玉及圆物之属为干,土瓦及方物之属为坤之类。
因其服色者,如其人青衣为震,赤衣为离之类。
触其外物者,起卦之时见水为坎卦,见火为离卦之类。
年月日时,如观梅之类推之。
书写来意者。其人来占,或写来意,则以其字占之。
自己占
凡自己欲占,以年月日时或闻有声音,或观当时有所触之外物,皆可起卦。以上三例,与前章为人占类法同。
【白话】
为人占
凡是替别人占,办法不止一种。或者听他说话的声音起卦,或者观察他的人品(身份类别),或者从他身体上取(象),或者从他(手里的)东西取(象),或者根据他衣服的颜色,或者(起卦时)碰到的外物,或者用年月日时,或者用他写下来的来意。
又,听他说话的,如果是一句,就按这句的字数分开起卦;如果说了两句,就用前一句作上卦,后一句作下卦。话多的,就只用最先听到的一句,或者最后听到的一句。其余的句子不用。
观察他的人品的,比如老人是乾,少女是兑之类。
从他身体上取象的,比如头动是乾,脚动是震,眼睛动是离之类。
从他的东西取象的,比如这人手里偶然拿着什么东西,比如金玉和圆的东西属于乾,土瓦和方的东西属于坤之类。
根据衣服颜色的,比如这人穿青色衣服是震,穿红色衣服是离之类。
碰到外物的,起卦的时候看见水就是坎卦,看见火就是离卦之类。
年月日时,像观梅占那样推算。
写下来意的,那人来占问,或者写下来意,就用他写的字来占。
自己占
凡是自己想占,用年月日时,或者听到有声音,或者观察当时碰到的外物,都可以起卦。以上三种办法,和前一节为人占的方法相同。
【讲解】
这是本篇范围里最值得多读的一段。它不再按输入种类,而是按“替谁占”来分,把前面讲过的所有起卦法收成一张清单,同时第一次系统地把“后天取象”的路子摆了出来。
“为人占”列了八种办法。头一种“听语声”和最后两种“年月日时”“书写来意”,是前面已经讲过的先天取数法:语声按字数或句数分上下卦(一句按字占的办法分,两句先句上卦后句下卦,多句只取首句或末句),年月日时按观梅占的办法,来意按字占的办法。中间五种——观人品、取诸身、取诸物、因服色、触外物——都是后天取象法:不数数,直接按八卦的类象把看见的东西定成一个卦。老人属乾、少女属兑,是《说卦传》“乾为父……兑为少女”那套人伦类象;头属乾、足属震、目属离,是《说卦传》“乾为首,震为足,离为目”的身体类象;金玉圆物属乾、土瓦方物属坤,青衣属震、赤衣属离,见水属坎、见火属离,是物象和颜色的类象。这些在卷一之二“八卦万物属类”里有完整的表,本库八卦类象也整理过。
要注意,这五种后天法在这里只讲了“怎么定卦”,没有讲定了一个卦之后另一个卦从哪来、动爻从哪来。答案在下一篇“端法后天起卦”:“以物为上卦,方位为下卦,合物卦之数与方卦之数加时数以取动爻。”卷一之二的老人有忧色占(老人乾为上卦、巽方为下卦、乾一巽五加卯时四得十除六余四)就是标准示例。本篇范围内,这一段只把门打开了,具体走法要看下一篇(待续)。
“其例不一”四个字是这一段的精神所在。梅花的起卦没有唯一正确的输入,同一个来占的人,可以听他说话,可以看他年纪,可以看他手里的东西,也可以看当时窗外有没有下雨。这既是这门术数的活处,也是它最受质疑的地方:起卦的自由度越大,起卦人自己的选择就越多,卦的“客观性”就越弱。本篇不评判,只提醒读者看到这个结构。
“自己占”一条把自己占的办法收窄成三种:年月日时、声音、触物,并说“与前章为人占类法同”。少了观人品、取诸身、看服色、写来意四种,道理很明显:这几样是对着别人看的,自己不好对自己用。“以上三例”的“三”与前面列举的三项相符。
【字词】
| 词 | 义 |
|---|---|
| 其例不一 | 方法不止一种 |
| 人品 | 此处指人的身份类别(老幼男女),非今义的品行 |
| 取诸身 | 从身体动作取象 |
| 取诸物 | 从手中所持之物取象 |
| 服色 | 衣服颜色 |
| 触其外物 | 起卦时偶然见到的外界事物 |
| 书写来意 | 来占者写下想问的事 |
| 头动为干 | 乾为首,见《说卦传》 |
| 青衣 | 青色衣服,青属木、属震 |
| 前章 | 指前一节“为人占” |
十四、占动物与占静物:什么可占,什么不可占
【原文】
占动物
凡占群物之动,不可起卦。如见一物,则就以此物为上卦,物来之方位为下卦。合物卦数及方位卦数,加时数取爻,以此数总断其物,如后天占牛鸣鸡叫之类。又凡牛马犬豕之类,初生,则以初生年月日时占之。又可置买此物,亦可以初置买之时推之。
占静物
凡占静物,有如江河山石,不可起卦。若至屋宅、树木之类,则屋宅初创之时,树木初置之时,皆可起卦。至于器物,则置成之时可占,如枕、椅之类是矣。余则无故不占。若观梅,则见雀争枝坠地而占。牡丹,则见有问而占。茂树,则枝枯自坠而后占也。
【白话】
占动物
凡是占一群东西的动,不能起卦。如果看见一个东西,就用这个东西作上卦,东西来的方位作下卦。把物的卦数和方位的卦数合起来,加上时辰数求动爻,用这个数总起来断这个东西,像后天占牛叫、鸡叫之类。又,凡是牛、马、狗、猪这一类,初生的时候,就用它出生的年月日时占。又,买来这个东西的,也可以用最初买来的时间推算。
占静物
凡是占静止的东西,像江河山石这样的,不能起卦。至于屋宅、树木之类,就用屋宅最初建造的时候、树木最初栽种的时候(起卦),都可以起卦。至于器物,就用它做成的时候可以占,像枕头、椅子之类就是。其余的,没有缘故就不占。像观梅,是看见雀争枝坠地才占。牡丹,是有人问了才占。茂盛的树,是枝子枯了自己掉下来之后才占。
【讲解】
本篇范围以这两条收尾,它们讲的不是“怎么起”,而是“什么时候起、什么时候不起”。这是全书第一次给“万物可占”划边界。
“占动物”开头一句“凡占群物之动,不可起卦”,是说一群东西一起动(一群鸟飞、一群牛走),不能拿来起卦。这和第九单元“凡见有可数之物即以此数起作上卦”表面上有冲突:那里说可数就可起,这里说群动不可起。合理的读法是:物数占的“可数之物”是静止的、数得清的;群物之动数不清、动向也不一,所以不占。卷一之二“鸟占”又说“见鸟群,数其只数”,可见本书内部对“群”的态度并不统一,读者知道有这个出入即可。接下来“如见一物,则以此物为上卦,物来之方位为下卦,合物卦数及方位卦数加时数取爻”,是后天端法的完整表述,与下一篇开头“后天端法”那句几乎一字不差,可见这条是提前把后天法说了一遍。牛哀鸣占(牛坤上卦、坎方下卦、坤八坎六加午时七得二十一除六余三)、鸡悲鸣占,都是它的例子,所以说“如后天占牛鸣鸡叫之类”。“以此数总断其物”一句还透露了一个信息:后天法算出来的那个总数(二十一、十)在断语里还会再用,牛占断“二十一日内”、鸡占断“十日当烹”,用的就是这个数,这是卷三“克应之诀”的内容,本篇不展开。
后半段给了另外两种入口:动物出生的年月日时,或买入的年月日时,用年月日时法起卦。这实际上把“动物”当作有“生辰”的对象来处理,和给人排八字的思路相似,但用的仍是梅花的年月日时法。
“占静物”先划了一条更硬的线:江河山石不可占。理由书里没说,按上下文推,是它们没有一个“初创之时”可取,也没有“动”可以触发。屋宅、树木有建造和栽种的时间,器物有做成的时间,所以可占。序文里“置一椅,以数推之,书椅底曰某年月日当为仙客坐破”的故事,就是“器物置成之时可占”的示例。
最后几句是本篇范围里最重要的一句原则:“余则无故不占。”观梅是因为“雀争枝坠地”这个反常的事,牡丹是因为客人发问,茂树是因为枯枝自坠,都有一个触发的“故”。这与观梅占里“不动不占,不因事不占”是同一个意思。它给梅花的“万物可占”加了一道闸:不是随时随地都可以起卦,要有一个异常的、引起注意的事情作为由头。外应与心易一文把这条读作梅花体系自带的一个安全阀,本篇同意这个读法。现代读者最容易忽视的,恰恰是这一句;只记住了“万物可占”,忘了“无故不占”,就把这门术数读偏了。
【字词】
| 词 | 义 |
|---|---|
| 群物之动 | 一群东西一起活动 |
| 物来之方位 | 该物所在或所从来的方向,按后天八卦方位取卦 |
| 物卦数 | 该物所属之卦的先天数 |
| 方位卦数 | 方位所属之卦的先天数 |
| 总断其物 | 用所得之数对该物作总的判断 |
| 犬豕 | 狗、猪 |
| 置买 | 购买 |
| 初创之时 | 最初建造的时候 |
| 初置之时 | 最初栽种、安放的时候 |
| 置成 | 制作完成 |
| 无故不占 | 没有由头不起卦 |
| 有问而占 | 因为有人发问而起卦 |
全篇总结
读完卷一“象数易理篇之一”,可以带走下面几条。
一、这一节是全书的符号表和算法总纲。八卦配数(乾一至坤八)、八卦配五行、五行配季节旺衰、干支序数、卦画口诀,是符号;卦以八除、爻以六除、互卦取中间四爻,是算法;年月日时、物数、声音、字画、丈尺,是输入;为人占、自己占、动物、静物,是按对象的分类。后面全书的占例,输入都不出这个范围。
二、本书自己立了“先天”“后天”两个词:先有数再起卦叫先天,先有卦再配数叫后天。本节主体是先天法,后天法在“为人占”“占动物”里露了头,正式讲法在下一篇。
三、本书的通则和占例之间有距离,通则和通则之间也不完全一致:下卦是“时数”还是“加时数”,取爻加不加时,除六整除算不算上爻,一字占左右怎么分,群物可不可数,都有前后不一或没有说清的地方。这是一部传统记录,不是一份自洽规范,读的时候要分清“原书说了什么”“原书没说什么”“后人补了什么”。
四、“无故不占”是这一节最重要的一句原则。万物可占的另一面,是没有触发就不起卦。
五、本篇只作文献阅读。起卦法讲清了底本的主张,不给可以套用的操作指导;书中“可占”“不可占”“必”“当”之类的话,都是传统自述。
| 底本段落 | 工作本行号 | 本篇单元 | 内容 |
|---|---|---|---|
| 周易卦数、五行生克 | 167–172 | 一 | 先天八卦数,五行生克 |
| 八宫所属五行、卦气旺、卦气衰 | 173–178 | 二 | 八卦五行,四季旺衰 |
| 十天干、十二地支、八卦象例 | 179–184 | 三 | 干支口诀,卦画口诀 |
| 占法、玩法 | 185–192 | 四 | 两首自序诗 |
| 卦以八除 | 193–194 | 五 | 除八取余作卦,整除为坤 |
| 爻以六除 | 195–196 | 六 | 除六取余作动爻,阳变阴阴变阳 |
| 互卦起例 | 197–199 | 七 | 中间四爻取互,乾坤无互 |
| 年月日时起例 | 200–201 | 八 | 年月日为上卦,加时为下卦,总数取爻 |
| 物数占例 | 202–203 | 九 | 物数上卦,时数下卦 |
| 声音占例 | 204–205 | 十 | 声数上卦,加时下卦 |
| 字占、一字占至十一字占 | 206–219 | 十一 | 字数分上下,笔画、平仄、字数三种换算 |
| 丈尺占、尺寸占 | 220–223 | 十二 | 丈尺、尺寸作上下卦 |
| 为人占、自己占 | 224–235 | 十三 | 八种取卦路子,自己占三种 |
| 占动物、占静物 | 236–239 | 十四 | 后天端法预告,无故不占 |
来源与声明
本篇底本为本库《梅花易数》殆知阁文本,原文逐字取自该工作本第 167 行至第 240 行,只调断行,未作影印对校。共 14 个阅读单元,其中第一、二、三、十一、十二、十三、十四单元各合两节或三节为一。
本篇注文标〔?〕的工作本疑字共 1 处:第三单元“申猴金”(与其他十一支“地支、五行、生肖”的次序不同,疑“申金猴”之颠倒,白话按“申金猴”译)。另外,底本卦名处一律作“干”,诗句与“乾坤无互”处作“乾”,是录文不统一,不是疑字,原文照录,白话统一作“乾”。
本篇为 AI 辅助初稿,未经专家审定。《梅花易数》托名宋邵雍,序文托名清黄宗羲,实为明清之间定型的民间占书,本篇按托名书阅读。这是文献阅读,不是起卦手册:本篇范围恰是全书讲“怎么起卦”的部分,讲解只说明底本自己的主张、它内部的不一致和它没有说清的地方,不补步骤,不给可以套用的操作指导;书中“不可起卦”“皆可起卦”“必”“当”之类的话是传统自述,不作为现实中预测、决策或评判他人的依据。术语以本库梅花易数栏起卦法、体用生克、八卦类象、外应与心易、学习指南五篇笔记为参照,凡与后世通行说法不同处已在讲解中说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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