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平真诠
《子平真诠》精读 01:论十干十二支
《子平真诠》精读 01:论十干十二支
底本:殆知阁本(凡例见总目)。本章是全书第一课:干支到底是什么——沈氏用"气与质"一对概念,把十干十二支安放进阴阳五行的宇宙图景里。
一、原文(依底本分段)
【第一段】 天地之间,一气而已。惟有动静,遂分阴阳。有老少,遂分四象。老者极动静之时,是为太阳太阴;少者初动初静之际,是为少阴少阳。有是四象,而五行具于其中矣。水者,太阴也;火者,太阳也;木者,少阳也;金者,少阴也;土者,阴阳老少、木火金水冲气所结也。
【第二段】 有是五行,何以又有十干十二支乎?盖有阴阳,因生五行,而五行之中,各有阴阳。即以木论,甲乙者,木之阴阳也。甲者,乙之气;乙者,甲之质。在天为生气,而流行于万物者,甲也;在地为万物,而承兹生气者,乙也。又细分之,生气之散布者,甲之甲,而生气之凝成者,甲之乙;万木之所以有枝叶者,乙之甲,而万木之枝枝叶叶者,乙之乙也。方其为甲,而乙之气已备;及其为乙,而甲之质乃坚。有是甲乙,而木之阴阳具矣。
【第三段】 何以复有寅卯者,又与甲乙分阴阳天地而言之者也。以甲乙而分阴阳,则甲为阳,乙为阴,木之行于天而为阴阳者也。以寅卯而阴阳,则寅为阳,卯为阴,木之存乎地而为阴阳者也。以甲乙寅卯而统分阴阳,则甲乙为阳寅卯为阴,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。甲乙行乎天,而寅卯受之;寅卯存乎地,而甲乙施焉。是故甲乙如官长,寅卯如该管地方。甲禄于寅,乙禄于卯,如府官之在郡,县官之在邑,而各司一月之令也。
【第四段】 甲乙在天,故动而不居。建寅之月,岂必当甲?建卯之月,岂必当乙?寅卯在地,故止而不迁。甲虽递易,月必建寅;乙虽递易,月必建卯。以气而论,甲旺于乙;以质而论,乙坚于甲。而俗书谬论,以甲为大林,盛而宜斩,乙为微苗,脆而莫伤,可为不知阴阳之理者矣。以木类推,余者可知,惟土为木火金水冲气,故寄旺于四时,而阴阳气质之理,亦同此论。欲学命者,必须先知干支之说,然后可以入门。
二、字词注
| 词 | 注 |
|---|---|
| 一气 | 未分化的元气——万物的共同底料(理气论的宇宙论起点) |
| 四象 | 太阳、太阴、少阳、少阴——阴阳各自再分老少(参阴阳学说"嵌套细分") |
| 冲气 | 阴阳交冲调和之气——土不专属一象,是四行交会的"和气" |
| 气/质 | 本章核心概念对:气=无形的功能与动能;质=有形的形体与承载(详按语) |
| 禄 | 十干在地支的"临官"位(甲禄寅、乙禄卯),参排盘详解 |
| 建寅之月 | 正月(月建为寅)。"建"=北斗斗柄所指之辰,即月建 |
| 递易 | 轮流更替——每年正月的月干不同(甲年丙寅月、乙年戊寅月……五虎遁),但月支恒为寅 |
| 大林、微苗 | 俗书对甲乙的物象比附(甲=大树,乙=幼苗)——沈氏点名批评的对象 |
三、白话译(逐段)
【第一段译】 天地之间,本来只是一团元气而已。(元气)一有动有静,就分出了阳与阴。(阴阳)又有老少之分,就分出了四象。"老"是动或静到了极点的状态,这就是太阳和太阴;"少"是刚开始动、刚开始静的状态,这就是少阴和少阳。有了这四象,五行就已经包含在其中了:水就是太阴,火就是太阳,木是少阳,金是少阴;而土,是阴阳老少、木火金水四者交冲调和之气凝结而成的。
【第二段译】 已经有了五行,为什么又要有十天干、十二地支呢?因为有了阴阳才生出五行,而五行之中又各自分阴阳。就拿木来说:甲和乙,就是木的阳与阴。甲是乙的"气"(功能、动能),乙是甲的"质"(形体、载体)。在天上作为生发之气、流行于万物之中的,是甲;在地上作为万物本体、承受这股生气的,是乙。再细分一层:生气散布开来的状态,是"甲中之甲";生气开始凝聚成形的状态,是"甲中之乙";万木之所以能生出枝叶的那股内在力量,是"乙中之甲";而万木已经长成的一枝一叶,是"乙中之乙"。当它还处于甲(气)的阶段时,乙的气机已经具备了;等到它成为乙(质)的时候,甲的形质才坚实起来。有了这甲、乙,木的阴阳就齐备了。
【第三段译】 那为什么又要有寅、卯呢?这是把甲乙(与寅卯)再按"天与地"来分一层阴阳的说法。拿甲乙来分阴阳,甲是阳、乙是阴,这是木在天上运行层面的阴阳;拿寅卯来分阴阳,寅是阳、卯是阴,这是木在地上存在层面的阴阳。把甲乙寅卯合起来统分阴阳,那么甲乙(整体)为阳、寅卯(整体)为阴——木在天上成"象"、在地上成"形"。甲乙运行于天,寅卯承受它;寅卯存在于地,甲乙施加于其上。所以甲乙就像行政长官,寅卯就像他们所管辖的地方。甲的禄位在寅、乙的禄位在卯,就像府官驻在郡里、县官驻在县里,各自执掌一个月的月令。
【第四段译】 甲乙在天上,所以流动而不固定——正月建寅,难道那个月的月干就一定是甲?二月建卯,月干就一定是乙?(当然不是。)寅卯在地上,所以固定而不迁移——月干年年轮换,但正月的月支必定是寅;二月的月支必定是卯。从"气"的角度论,甲比乙旺(生气强于形质);从"质"的角度论,乙比甲坚(形质坚于生气)。而俗书的谬论,说甲是参天大树,长得茂盛所以适合砍伐;乙是柔弱幼苗,脆嫩所以不能损伤——这可以说是完全不懂阴阳道理的说法!以木类推,其余四行都可以明白。只有土,因为是木火金水的交冲之气,所以寄旺于四季(之末),但它阴阳气质的道理,也同这里讲的一样。想学命理的人,必须先弄懂干支的道理,然后才谈得上入门。
四、按语
◆ 本章推理链: 一气 → 动静分阴阳 → 老少分四象 → 四象即五行(土为冲气)→ 五行各分阴阳成十干(气/质)→ 天干地支再分天地一层(甲乙在天为气、寅卯在地为质)。一条从宇宙论直落到干支的演绎链——全书的世界观地基,一段话搭完。
◆ "气与质"是本章的钥匙: 沈氏给出的干支定义是功能/载体之分——甲是"生长"这个动词,乙是"树"这个名词;天干是"过程",地支是"场所"。这与本库干支源流"干是纯音、支是和弦"的表述互为印证,而沈氏说得更哲学:同一个五行,动词态为阳干、名词态为阴干。"方其为甲,而乙之气已备"一句尤妙——过程里已含结果,种子里已有树。
◆ "官长与地方"之喻: 甲乙如官员(流动调任),寅卯如辖地(固定不迁)——把"月干递易、月支恒定"的历法事实(参排盘详解五虎遁)讲成了官制比喻。沈氏善用行政比喻是全书文风(后文相神如宰相、用神如君),读他的书像读一部"命理官制学"。
◆ 沈氏批"大林微苗": 本章最有锋芒处——他点名批评俗书把甲乙实体化为"大树/幼苗"再引出"甲宜斩、乙莫伤"的断法,斥为"不知阴阳之理"。这与本库干支详解篇的立场完全一致(类象是引申工具,不是实体;甲木篇的"大树"意象只用于取象,吉凶仍归生克)——但须诚实注明:纳音系统与部分古歌确有"甲=大林木"的用法,沈氏此处代表的是子平格局派对纳音物象派的清算,是流派立场,非唯一真理(流派分歧并记的老规矩)。
◆ 例盘验证: 教学例盘甲日主生寅月——按本章:甲(木之气)得寅(木之质、甲之禄)为"官长临其辖地",气有质承——这正是格局篇建禄格"身强底盘"的本章版解释:气得其地,故旺。
◆ 存疑: 无(本章底本文字通顺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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